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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

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  上海涵潮试验设备有限公司
5.1 试验条件
标称电压为12V的电动机,试验时电动机的端电压为13.5±0.2V;标称电压为24V的电动机,试验电压为27±0.4V。试验电源应采用配套汽车所用蓄电池或直流稳压电源,稳压电源的纹波系数不大于5%,试验用电压表的精度不低于0.5级,电流表精度不低于1.0级。
5.2 耐振试验
在振动试验台上进行。耐振试验条件按表1与表2的规定。电动机在试验台夹具上的固定方法与实际装车的方法相同。试验后,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。
5.3 温度变化试验
按ZB T35001第4.3条规定进行。试验后,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,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。
5.4 低温试验
按ZB T35001第4.2条的规定进行。规定低温值为一40℃。试验后,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,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。


5.5 高温试验
按ZB T35001第4.4条规定进行。高温箱的温度为65℃。试验时采用模拟的办法,使电动机输出标称功率条件下工作。试验后,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,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。
5.6 湿热试验
按ZB T35 001第4.5条规定进行。
5.7 盐雾试验
按ZB T35001第4.6条规定进行。试验结束后,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,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。
5.8 耐电压试验
按ZB T35 001第4.9条的规定进行。
5.9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
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的试验方法和合格判定按GB 4942.1的规定。
5.10 温升试验
电动机的温升试验,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,试验时空气温度不大于40℃,电动机输出标称功率,连续运转3h后,用温度计测量磁极部位外壳表面的温升值。
5.11 零部件防护处理检验
按ZB T35 001第4.12条的规定进行。
5.12 漆层检验
按ZB T35 001第4.13条的规定进行。
5.13 噪声试验
电动机噪声的试验方法按GB 10069.1的规定进行。但只测定电动机的A计权声功率级,电动机应采用弹性安装,电动机的工作方式为空载,测试点的配置按半球面法。
5.14 耐久性试验
电动机的耐久性试验,在专用试验台上或在相配套的暖风机上进行。在专用试验台上试验时,电动机输出标称功率。
双速电动机耐久性试验顺序是:低速运转100h,高速运转100h,以此周期循环,至试验时间累汁1000h为止。
6 检验规则
6.1 电动机的检验应符合ZB T35 001第5.1~5.5和5.7条的规定。
6.2 电动机出厂检验项目
a.外观装配质量与安装尺寸;
b.空载转速与空载电流。
c.负载转速与负载电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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